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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67 深市 康力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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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4

康力电梯: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136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和 2020 年 6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1,350,000 股已于 2020 年 7 月 3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力
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7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届满,解锁日为 2021 年
7 月 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锁期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2、2020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不低于 2.90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依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00162 号),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营业
收入为 4,280,120,000.54 元,对比 2019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3,663,130,278.47
元,增长 16.84%,已超出业绩考核目标增长率不低于 10%的要求;2020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46,795,349.81 元,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59,461,863.53 元,已超出业绩考核目标利润不低于 2.90 亿元的要求,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 2020 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30%(可解锁 405,000 股)。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持有人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持有人根据本持股计划解锁安排享受其所持对应标的股票收益;若持有人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部分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届时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如有收益则归属于公司。

    经审核,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

    三、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 2020 年业绩情况,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第
一个解锁期公司 2020 年业绩考核指标及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本次相关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及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该情况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解锁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相关议案。

    3、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与 2020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的相
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 2020 年业绩考核指标达
成,第一批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30%(可解锁 405,000 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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