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 :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97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相关进展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告《关于公司购买的理财产
品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62),公司持有的“华领定制 9 号”存在期满相关投资本金及收益不能如期、足额兑付的风险,合计投资本金余额 7,900
万元;其中,公司就投资“华领定制 9 号”主合同及 “确认书”中的 4,000 万元主债
权及收益,持有第三方担保人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并已办理不动产抵押物的登记手续,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
近阶段,公司与该第三方担保人上海侠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积极沟通,
要求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已与上海侠竹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就其代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偿债务及解除房产抵押权一事达成《协议书》。同日,公司已根据该《协议书》收到该担保人经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姚晓峰代为支付的代偿款项 4,000 万元整人民币。公司与该担保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书》主要内容
1、担保人同意代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偿还上述债务,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4000 万元整(肆仟万元整)。担保人指令其执行事务合
伙人姚晓峰代为付款,直接支付到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
2、如担保人按约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担保人就上述债务的担保义务归于消灭,双方之间再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担保人清偿上述债务后,依法有权向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3、公司承诺在收到上述 4,000 万元后 2 个工作日内,即向房地产管理部门
递交注销抵押登记申请,配合担保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4、如担保人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则公司有权要求担保人立即支付未付款项,公司并有权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或变卖上述抵押房产以优先受偿。
5、本协议系公司、担保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也不存在任何导致协议可撤销或无效的事由。
6、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公司、担保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该《协议书》收到担保人经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姚晓峰代为支付的代偿款项 4,000 万元整人民币。该《协议书》执行后,公司剩余仍持有“华领定制 9 号”投资本金 3,900 万元。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