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95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 年 9 月 9 日,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797,652,68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5,239,231 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792,413,4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772,403.6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回购公司股份累计 5,239,231
股,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797,652,687-5,239,231=792,413,456 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股份)×10 股=23,772,403.68 元÷797,652,687 股×10 股=0.298030元,即按公司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29803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
-0.029803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6、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后792,413,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9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9
月 2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9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7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 01*****607 王友林
3 01*****315 朱美娟
4 00*****320 沈舟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9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9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其他
咨询机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 号
咨询联系人:陆玲燕
咨询电话:0512-63293967
传真电话:0512-63299905
六、备查文件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