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1-049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王雪欣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270,603,3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20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9,936,8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13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人,代表股份 666,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69%。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74,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7%;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2%;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7,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72%;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36%;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92%。
议案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74,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7%;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2%;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7,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72%;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36%;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92%。
议案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74,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7%;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2%;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7,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72%;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36%;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92%。
议案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74,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7%;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2%;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7,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72%;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36%;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92%。
议案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74,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7%;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2%;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7,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72%;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36%;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92%。
议案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74,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7%;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2%;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7,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72%;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36%;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92%。
议案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74,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7%;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2%;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7,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72%;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36%;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92%。
议案 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70,6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031%;反对 59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44%;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70,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031%;反对 59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44%;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关联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 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7,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72%;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36%;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7,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72%;反对 47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36%;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92%。
关联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李威、黄心怡
3.结论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