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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永安药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4-4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潜江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7,231,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0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7,093,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6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0,667,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
10,529,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3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3、出席和列席股东大会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公司部分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18,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26%;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18,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26%;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18,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26%;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18,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26%;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18,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26%;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18,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26%;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18,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18,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26%;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18,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26%;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7,095,1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531,1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95%。

  表决结果:陈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陈子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7,095,1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531,1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95%。

  表决结果:陈子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洪仁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7,095,1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531,1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95%。

  表决结果:洪仁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选举赵纯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7,095,1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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