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
潜 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7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根据上述决议,择机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出资 3000 万元,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粤财信托·随鑫益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成立后,以信托财产用于投资信托业保障基金、现金类资产、债券或债券型基金等固定收益资产、底层资产为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固定收益型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许可投资的标准化债权产品,具体如下:
(1)信托业保障基金:
信托计划在成立或有新的申购时,按照《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其认购/申购金额的 1%用于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份额,相应投资风险由信托计划承担;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份额资金在信托计划成立或有新的申购时,缴入受托人信托业保障基金专户,由受托人按季向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划缴;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份额资金在缴入受托人信托业保障基金专户后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并支付投资收益,在划缴给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按同期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并支付投资收益。
(2)剩余资金全部用于投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保本基金、现金、银行存款、存单、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底层资产为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固定收益型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许可投资的标准化债权产品、收益凭证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涉及资产支持票据、分级基金、LOF 基金投资,需经托管人确认后才能进行
相关交易。
3、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3.75%
4、产品收益起始日:2024 年 01 月 05 日
5、产品到期日:2024 年 10 月 9 日
(二)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出资 3000 万元,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银河盛汇尊享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ZX1003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仅投资于标准化资产,具体包括:
(1)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在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所、银行间市场发行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各类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及可分离债券、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 A 份额等。
(2)其他资产:在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集中交易清算的国债期货。
投资上述投资品种需要签署相关协议的,投资者同意管理人代表本计划签署相关文件。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投资者、管理人在与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并应为管理人和托管人相关系统准备以及投资组合调整留出必要的时间。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3.8%+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4 年 1 月 4 日
6、产品到期日:2024 年 7 月 1 日
(三)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向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金鑫益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SET843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资产: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挂牌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央票、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债券回购、债券逆回购。
(2)现金类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等。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2.8%-3.8%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3 年 12 月 06 日
6、产品到期日:首个赎回日为 2024 年 3 月 5 日
(四)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出资 3000 万元,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长江期货-长享顺添利 1 号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CQ195A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1)债权类资产: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类标准化债券、资本工具、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保险公司债、证券公司债、其他金融机构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政府支持机构债、可分离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债券型基金、债券逆回购;
(2)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境内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国债期货;
(3)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
本集合计划可参与债券正回购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与资产委托人、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并应为管理人和托管人相关系统准备以及投资组合调整留出必要的时间。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3.95%+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3 年 11 月 28 日
6、产品到期日:2024 年 05 月 27 日
(五)2023 年 11 月 24 日,全资子公司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雅安投资”)出资 1800 万元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国泰君安私客尊享 FOF210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本计划可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货币市场工具,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优先股,也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首发等;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场内期权、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等。
3、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4.3%+超额收益
4、产品收益起始日:2023 年 11 月 27 日
5、产品到期日:2024 年 05 月 29 日
(六)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出资 3000 万元,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长江资管乐享半年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895811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交易所和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债权类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铁道债、企业债、公司债、专项债、项目收益债、各类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发行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永续债、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单、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金融衍生工具:国债期货。
本计划属于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通过主要投资于上述投资标的,符合《运作规定》组合投资的要求。
本计划可参与债券正回购,债券回购为提升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与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并应为管理人和托管人相关系统准备以及投资组合调整留出必要的时间。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4.0%+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
6、产品到期日:每 6 个月可赎
(七)2023 年 11 月 10 日,雅安投资出资 300 万元向中金财富购买理财产
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平安信托鑫益优选 1 号 5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代码:B90468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本信托计划直接投资于一个或多个证券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即目标资管产品),间接投资于固定收益类、现金类等债权类投资品种。
目标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固定收益类资产: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挂牌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央票、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债券回购。
(2)现金类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等。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按产品净值计算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
6、产品到期日:2024 年 2 月 20 日
(八)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国投泰康信托·招福宝 B 款理财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编码:GT2IVP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可投资于如下投资标的:
(1)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人的投资于固定收益类标准化资产的资管计划份额;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等;
(3)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化产品及其他标准化金融产品等;
(4)其他标准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设立的标准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5)受托人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委托人交付的部分信托资金专项用于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作为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投资组合的一部分;
如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须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受托人须在获得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