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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9

永安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43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
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陈勇先生、独立董事赵纯祥先生、独立董事韩建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赵纯祥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洪仁贵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丁红莉女士、董世豪先生、方锡权先生、王志华先生、吴晓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熊盛捷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骆百能先生、梅松林先生、戴享珍女士、李少波先生为高级管理人员,以上人员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现状,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指定财务总监熊盛捷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熊盛捷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正式聘任其为董事会秘书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聘任后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骆百能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邓永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议案三、议案四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 勇先生: 1959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历,民盟潜江支委成员。曾先后任
湖北摩托车厂厂长秘书及办公室副主任、黄州市医药化工厂常务副厂长,于 1995年 11 月创建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2001 年在潜江市泽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主要发起人成立潜江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现担任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潜江齐安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安莱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武汉低维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468,000 股,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洪仁贵先生:1983 年 2 月 18 日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中粮生化(安徽)
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及公司牛磺酸事业部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控股子公司潜江齐安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洪仁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并于 2020 年参与了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洪仁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丁红莉女士:196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MBA硕士学位。曾先后任武汉第四冷冻厂技术科长、美登高武汉食品有限公司(中美合资企业)品控部主管、康地华美武汉饲料有限公司(美国独资企业)质量部长、武汉旭东食品有限公司(大型民营企业)总经理助理、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盈美加科技(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美深(武汉)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丁红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7,500 股,并于 2020 年参与了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丁红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世豪先生:1971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曾先后在黄冈市制药厂销售科、黄冈永安销售部、本公司销售部工作并任副总经理。现担任武汉安珀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副总经理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安莱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董世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6,534股,并于2020年参与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董世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方锡权先生:196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总监。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方锡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1,250股,并于2020年参与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方锡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志华先生:1971年1月10日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丰原宿州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工程部部长;中粮(宿州)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环氧乙烷事业部总经理。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志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1,250股,并于2020年参与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志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晓波先生:1979年11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2006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曾在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工作,2014年5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参股公司武汉低维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1,250股,并于2020年参与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晓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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