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3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选举段伟林先生、吴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段伟林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先后任北京六采
国际食品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厂财务科科长;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北京金菱一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经理;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段伟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0 年参与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段伟林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段伟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旭先生:1978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历,2001 年进入本公司并先后担任公
司生产车间操作班长、生产部调度员、公司后勤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牛磺酸事业部安全环保主任。
吴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0 年参与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吴旭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