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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65 深市 永安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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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关于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永安药业:关于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2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永安药业”或“乙方”)签订为期一年的《技术合作框架协议》期限已到。鉴于交易双方技术开发合作仍在进行,结合公司技术研发及生产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甲方拟进行牛磺酸等相关生产工艺的研发及优化,为不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甲方生产经营计划顺利进行,充分利用乙方的人才、资金、设备、技术等,加快甲方项目开发进度,甲乙双方同意在研发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技术合作服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目标、技术内容等要求提供技术研发服务;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指标等要求为项目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3、根据项目需求,甲方可使用乙方相应设备。

    黄冈永安药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勇先生在黄冈团风注册成立的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是一家集科、工、贸于一体的医药
及化工综合性企业。

    住所:团风县城南工业园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办公地:团风县城南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勇

    注册资本:陆佰捌拾柒万圆整

    成立日期:1995 年 11 月 09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1615897168C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销售羟乙基磺酸钠及相关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其他需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生产经营的产品);进口本企业科研所需的原辅料及机械设备、仪表、仪器和零配件;生产及销售医药中间体(非成品药)、非压力容器、中药加工设备、煎药机、包装机、包装材料等其他设备配件,医药化学技术研究咨询及转让(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条件的必须凭有效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黄冈永安药业总资产为 94,049,998.29 元,净资产
为 78,106,367.69 元,营业收入为 10,790,448.51 元,净利润为 1,082,766.86
元。2020 年 度,黄冈永安药业总资产为 95,368,979.98 元,净资产为
76,981,687.91 元,营业收入为 51,395,163.14 元,净利润为 6,517,893.11 元。
    2、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黄冈永安药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3、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黄冈永安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原则及交易金额: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遵照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不得损害交易任何一方、特别是甲方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本协议项下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交易价格核定的基本依据:

    1、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所需材料及专用设备由甲方提供,如乙方拥有项目所需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将此类设备交由甲方使用。设备使用价款及技术开发所需人工、能源及其他相关费用报甲方审计法务部审核确认后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所需经费必须制定资金预算,经甲方批准确认后方可实施。

    3、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加工服务的加工费根据以下顺序确定:

    (1)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2)乙方为非关联单位提供的该项服务的同期平均价格;

    (3)本着公允的价格原则,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加上合理利润。

    合作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甲方所有。

    乙方利用甲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甲方所有。

    四、本次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勇先生回避了对此事项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继续进行技术开发合作,有利于降低工艺试验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快公司项目开发进度,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需求;本次续签的关联交易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关联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并且与关联方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等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乙方将充分发挥在人才、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努力为甲方实现相关产品的工艺改进进行合作研发与技术创新。

    2、本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将对公司
未来市场拓展、技术更新及控制生产成本产生积极意义,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签订技术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技术研发所取得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五、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0年度,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0,465,605.73元(含税);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995,221.79元(含税)。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继续进行牛磺酸等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研发及优化合作,有利于降低工艺试验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快公司项目开发进度,满足公司技术研发及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交易价格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以往合作情况良好,本次关联交易能够继续为公司提供满足技术质量指标等要求的研发及委托加工服务,并为公司提供项目使用的相应设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与关联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该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上述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技术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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