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1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
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其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丁红莉女士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陈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孙新生先生、王大宏先生、刘启亮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
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作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已完成 2020 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64 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7,613,287.5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68,239,056.46 元,减去 2020 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9,761,328.75 元,
分配 2019 年度股利 43,080,134.55 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13,010,880.67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
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294,682,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400,000股后的294,28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29,428,250.00 元(含税),其余可分配利润转入 2020 年度,不送股不转增。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公司 2020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4,933,547.22 元(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公司 2020 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34,361,797.22 元(含 2020 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此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严格遵循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能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