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潜江中极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60%股权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概述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潜江市富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化工”或“甲方”)、潜江中极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极氢能源”或“丙方”)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在湖北省潜江市签署了《股
权转让意向协议》,富阳化工拟将持有中极氢能源 6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提交永安药业董
事会决议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2、进展情况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
购潜江中极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中极氢能源 60%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36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中极氢能源的新进股东。同日,公司与富阳化工、中极氢能源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潜江市富阳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90055539295498
法定代表人: 关宏录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05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壹亿叁仟万圆整
营业期限: 长期
住所: 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园区一路
经营范围:液氨、硫磺生产、销售;甲酸盐、丁烯二醇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器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零配件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批发、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富阳化工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富阳化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潜江中极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MA4942RP67
法定代表人:王正海
住所:潜江市王场镇符岭村六组 8 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陆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8 年 05 月 14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对氢能源及分布式能源项目的研发;加氢站配套设备的研发及销售;机电设备批发、零售。
2、中极氢能源股东及股权结构(本次股权转让前)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潜江市富阳化工有限公司 5730 现金、实物 95.5
徐志俊 270 实物 4.5
总计 6000 / 100
3、中极氢能源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9,745,768.94
负债总额 21,485,839.45
净资产 38,259,929.49
注:(1)中极氢能源尚未正式开展经营
(2)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50006号净资产审计报告。
4、中极氢能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关联关系。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极氢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按照每 1 元实缴出资额对应 1.00 元人民币的价格,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
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3,600 万元(大写:叁仟陆佰万元整)。
由于中极氢能源项目尚处于建设期,经双方协商,按照实缴出资额确定转让 价格,不存在大的溢价或折价。
2、乙方同意,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 转让价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剩余股权价款于潜江中极氢股权变更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极氢能源各股东所持的股权变更为: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人民币)
潜江市富阳化工有限公司 2130 35.5
徐志俊 270 4.5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600 60
合计 6000 100
(三)本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五、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氢能属于清洁能源,发展氢能是国家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的战略选择,投资氢能顺应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以及符合地方政府发展循环经济和建立产业集群的政策。收购中极氢能源是公司践行转型发展战略的举措,有利于培育新的发展方向和利润增长点,并且中极氢能源采用煤制氢,成本相对较低,经济可行性更高。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双方资源,优势互补,增强协同效应,尽快产生效益,但也可能存在市场状况变化、人员整合困难、经营能力不足等情况,导致不达预期的风险。
由于中极氢能源尚未正式开展经营,本次投资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后续,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极氢能源出具的审计报告;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