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9-73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并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完成此次回购股份方案。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将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9 年 9 月 18 日进行了此次回购股
份方案的首次回购;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前后两次回购公司股份总比例已达 2%,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991,1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3%,最高
成交价为 11.7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9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8,288,077.37
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1、前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自2019年 4月25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 9月16日完成第一期
股份回购方案,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38,5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1%,最高成交价为 11.7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9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92,848.77 元(不含手续费)。
回购进展披露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2019 年 3 月 2 日、4 月 2 日、5 月 7 日、6 月 4 日、7 月 3 日、8
月 1 日、9 月 4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2019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前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52,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最高成
交价为 9.1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2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295,228.60 元
(不含手续费)。
回购进展披露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2019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其他说明
1、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第二期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9 月 18 日)前 5 个交
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6,677,800.00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4,169,450.00 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