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9-22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在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独立董事孙新生先生、王大宏先生、刘启亮先生、王永海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2019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完成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089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9,815,251.8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83,171,626.19元,减去2018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981,525.18元,分配2017年度股利19,645,5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3,359,852.8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拟以总股本294,682,500股为基数,以累积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29,468,25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利润分配将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此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能严格遵循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能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