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0-5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
年 8 月 19 日、2020 年 8 月 20 日、2020 年 8 月 21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运作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长朱国锭先生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53),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对朱国锭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生产经营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020 年 8 月 19 日,朱国锭先
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5,083,400 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