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2-016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6,100,30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
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4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4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4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11 隆基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4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刘建、呼国功
咨询电话: 0535-8881898;0535-8842175
传真电话:0535-88818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