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海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德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43,737,921.44 393,766,779.46 12.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220,330.17 19,945,178.65 -1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4,668,676.06 16,850,392.36 -12.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693,952.42 58,553,745.48 -68.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5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5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3% 0.84% -0.1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298,181,934.05 3,230,120,444.09 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37,942,894.94 2,221,722,564.77 0.7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12,859.5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1,314,917.81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5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5,452.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21.23
合计 1,551,654.1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4,099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隆基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
公司 人 42.24% 175,771,440
张业波 境内自然人 0.99% 4,139,900
唐岩 境内自然人 0.98% 4,096,590
李玉华 境内自然人 0.98% 4,077,000
胡金克 境内自然人 0.90% 3,742,960
孙彭丰 境内自然人 0.78% 3,240,100
李克非 境内自然人 0.60% 2,511,370
李玉祥 境内自然人 0.45% 1,862,200
翁蕾 境内自然人 0.41% 1,720,000
孙璐 境内自然人 0.37% 1,52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隆基集团有限公司 175,771,440 人民币普通股 175,771,440
张业波 4,139,900 人民币普通股 4,139,900
唐岩 4,096,590 人民币普通股 4,096,590
李玉华 4,077,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77,000
胡金克 3,742,960 人民币普通股 3,742,960
孙彭丰 3,240,100 人民币普通股 3,240,100
李克非 2,511,370 人民币普通股 2,511,370
李玉祥 1,862,200 人民币普通股 1,862,200
翁蕾 1,7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0,000
孙璐 1,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20,000
隆基集团持有公司 42.2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张海燕女士、张乔敏先生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别持有隆基集团 60%、40%的股权;张乔敏先生与张海燕女士为父女关系,从而合计
的说明 间接持有公司 42.24%的股份,张海燕女士、张乔敏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