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4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9.9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2名,授予价格为25.75元;
3、本次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向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4、公司已于2018年3月21日完成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王科技”)于2018年3月21日完成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到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汉王JLC1,期权代码:
037767,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5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290万份,预留6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拟定的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之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因1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7年7月5日-2018年1月5日)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公司拟取消该激励对象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该激励对象发表了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并自愿放弃获授的1,000份股票期权的声明。2018年1月16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18年1月22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18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原143名激励对象调整142名。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确定以2018年1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289.9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1月22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为:25.75元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142人。
授予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股本总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289.9 100% 1.33%
员(142人)
合计 289.9 100% 1.33%
5、相关时间安排:
激励对象自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为等待期。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7、股票期权行权对业绩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年至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5%
上述“净利润”指标指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 0.8 0.5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并由公司统一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情况
1、期权简称:汉王JLC1
2、期权代码:037767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18年3月21日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