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1-00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
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
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 会上 述 职,内 容详 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 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931.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2.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1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54,122.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8,732.77万元,较上年末下降0.56%,资产负债率47.74%。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监会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公司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的重要事项进行了严格规定和控制,管理较为规范,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及由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摘要内容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并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27,536,977 股)后的总股本 810,037,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吴昌国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
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高管的议案》(简历见附件);董事吴昌国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聘任高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
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第一季
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周五)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通知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附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昌国先生:1978 年出生,大专学历,税务师,会计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8 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历任神剑股份财务科长、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财务总监兼董秘,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管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