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吨节能环保型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项目”、“年产 4万吨新戊二醇项目”、“嘉业航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已满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7,840.83 万元(含存款活期利息、应付未付款 2,346.94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00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神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05.1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8.63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53,5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550.00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318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与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80010154500003324 350.2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80010076801200000322 2,000.00
80010076801200000323 3,000.00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553900002810888 3,095.59
中国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81230056312 91.86
20000037838810400000099 1,080.31
20000037838810400000162 370.88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湾里支行 20000037838810400000138 1,059.65
20000037838810400000146 1,059.65
20000037838810400000154 4,238.59
20000037838810300000042 2.28
徽商银行芜湖镜湖支行 1100201021000533610 273.98
中信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7352110182600103016 124.30
中国工商银行徽州支行 1310094129024570610 38.39
中国农业银行黄山徽州支行 12760001040015222 27.70
建设银行黄山徽州支行 34050169620800000209 274.06
徽商银行黄山徽州支行 2210401021000144510 120.3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中江支行 80070154500000367 629.21
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劳动路支行 61050174001500000320 3.78
合 计 17,840.83
二、募集资金变更、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2015 年,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节能环保型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项目投资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5 万吨节能环保型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项目”投资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子公司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神剑”)及所在地黄山徽州循环工业园区,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等情况通过增资的方式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黄山神剑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由黄山神剑在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投资《年产 5 万吨节能环保型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项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015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 万吨新戊二醇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子公司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所在地马鞍山和县精细化工园区、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在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
2016 年,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子公司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业航空”)及所在地陕西西安,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等情况通过增资的方式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投入 7,500 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嘉业航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4,550 万元变更用于新募投项目,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完成。西安嘉业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由西安嘉业在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856.85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投资进度(%)
资金 日累计投资金额
年产5万吨节能环保型粉末涂料专 22,000.00 19,569.35 88.95
用聚酯树脂项目
年产 4 万吨新戊二醇项目 24,000.00 12,677.77 52.82
嘉业航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50.00 4,609.73 101.31
合计 50,550.00 36,856.85 72.9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节余原因
(一)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856.85 万元,扣除累计已
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3,693.15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4,149.72 万元,累计手续费支出共计 2.04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为 17,840.83万元(含存款利息、应付未付款 2,346.94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年产 4 万吨新戊二醇项目”立项规划中包括建设环保污水处理系统、
供热系统等项目公辅设施。2015 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所在地马鞍山和县精细化工园区,园区统一规划环保污水处理系统、供热系统等公辅设施。这样,该项目减少了公司购置土地、建设环保污水处理系统、供热系统等相关费用。
2、项目报批时,公司拟以购置进口设备进行募集资金项目规划建设,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且实施延迟,此时国产设备质量及功能均有了较大提升,可供选择较多且购置价格较低。公司及时调整采购策略,优先选择国产设备替代进口,在保障项目的建设质量同时,大幅降低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综上,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届满且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