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7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白利军先生、副总经理邬敦伟先生、白建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72),持本公司股份3,089,723股的公司副总经理邬敦伟先生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股。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截止2022年12月30日,本次减持股份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本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邬敦伟 集中竞价 2022年12月29日 7.07 200000 0.0498
邬敦伟 集中竞价 2022年12月30日 7.03 503400 0.1253
二、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姓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数(股) 占公司总
名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 (%)
邬 其中:无限售条件 772430.75 0.1923 69030.75 0.0172
敦 流通股
伟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317292.25 0.5768 2317292.25 0.5768
合计持有股份 3089723 0.769 2386323 0.593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的人员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