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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同德化工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2

同德化工:同德化工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1-041
债券代码:128103        债券简称:同德转债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开始至股市交易结束。

    2、会议召开地点: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紫檀街 39 号同德化工总部 11 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云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41,412,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5007%,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1523%(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7,707,308股后,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380,629,917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40,904,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3732%,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1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0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75%,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7,526,0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102%,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7,018,0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827%,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0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75%,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4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26,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4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26,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4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26,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4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26,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4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26,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4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26,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4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26,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4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26,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00 审议《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4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26,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00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新建年产 24万吨 BDO 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4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26,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2021年5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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