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28103 债券简称:同德转债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 2020 年的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
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聘用期限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
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
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致同所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注册。。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
会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11 亿元。2019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 194 家,收费总额 2.58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2019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649.22 万元。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广清,注册会计师,1994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至今为逾 20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淑云,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陈广清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7 年,刘淑云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8 年,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闫磊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7 年,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致同所为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