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3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中亭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46,014,755
股,占公司总股份 929,756,977 股的 4.9491%。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304,931,78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2.7969%。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共 44 名,代表股份数为 350,946,540 股,占公司总股
份 929,756,977 股的比例为 37.7461%;其中中小股东 41 名,代表股份数为 100,021,491
股,占公司总股份 929,756,977 股的比例为 10.75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赵中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345,752,05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94,827,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66%。
表决通过。
1.02 选举常振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345,852,55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4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94,927,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071%。
表决通过。
1.03 选举刘晓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345,852,05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4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94,927,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066%。
表决通过。
1.04 选举刘轶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345,752,05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94,827,0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66%。
表决通过。
1.05 选举张校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345,752,05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94,827,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66%。
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袁大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345,752,05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94,827,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66%。
表决通过。
2.02 选举陈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345,752,05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94,827,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66%。
表决通过。
2.03 选举张进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345,752,05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94,827,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66%。
表决通过。
2.04 选举邓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345,752,05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94,827,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66%。
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张瑜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345,752,05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94,827,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66%。
表决通过。
3.02 选举肖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345,752,05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94,827,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66%。
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363,04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542%;反对
1,962,5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92%;弃权 6,621,000 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88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1,437,9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183%;
反对 1,96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21%;弃权6,6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96%。
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342,144,14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918%;反对
1,754,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99%;弃权 7,048,1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1,219,0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995%;
反对 1,75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539%;弃权7,04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66%。
表决通过。
5.0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943,24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346%;反对
2,163,5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65%;弃权 6,839,8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1,018,1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986%;
反对 2,16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30%;弃权6,8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383%。
表决通过。
5.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44,14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918%;反对
1,962,6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92%;弃权 6,839,8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1,219,0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995%;
反对 1,96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22%;弃权6,8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383%。
表决通过。
5.0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44,14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918%;反对
1,962,6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92%;弃权 6,839,8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1,219,0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995%;
反对 1,96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22%;弃权6,8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383%。
表决通过。
5.0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44,14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918%;反对
1,962,6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92%;弃权 6,839,8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1,219,0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995%;
反对 1,96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22%;弃权6,8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383%。
表决通过。
5.06《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44,14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918%;反对
1,962,6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