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9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张瑜霞女士、肖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举。
同时,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崔晓科先生、王文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瑜霞女士,中国国籍,河南省巩义市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
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大学中文系,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河南省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共许昌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党代表。先后在郑煤集团公司、长葛市开关厂、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干部科科员、人事科科长、企管部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
张瑜霞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瑜霞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肖铎先生,中国国籍,河南许昌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出生,本科学
历,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先后在许昌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经理助理、高级投资顾问、业务经理等职务。现任许昌市市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本公司监事。
肖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肖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崔晓科先生,中国国籍,河南禹州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本科
学历,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电气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全国高压开关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核工业电气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核电开关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许昌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长葛市优秀专
家、长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03 年进入公司工作,先后从事技术研发设计、工程项目设计、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等工作,历任公司技术科科长、开发部经理、工程技术部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成套设备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崔晓科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崔晓科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文娟女士,中国国籍,河南省长葛市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
本科学历,毕业于郑州大学电气工程系,人力资源管理师。先后在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劳资科科长、企管部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
王文娟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文娟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