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0-073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1 号文《关于核准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4,161,48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0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9,999,972.9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2,129,999,972.90 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发行登记费、信息查询专项服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2,134,161.49 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 2,127,865,811.41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截至 2016 年 8 月 2 日森源电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16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额 拟利用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智能光伏发电系统专用输变电设备产业化项目 150,000.00 147,000.00
2 环保智能型气体绝缘开关设备产业化项目 50,000.00 49,786.58
3 核电电力装备研究院建设项目 20,000.00 16,000.00
合计 220,000.00 212,786.58
注:①“核电电力装备研究院建设项目”已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的议案》,并将原项目投资总额 16,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20,000 万元,不足部分投资由公司自筹解决。②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13,133.32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尚有 8,663.8 万元(其中 8,000 万元已临时补流)未使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人民币 8,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不超过 8,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目前 1 年期限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348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保证符合下列条件并承诺:
1、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4、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森源电气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为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森源电气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森源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 12 个月。
因此,中原证券对森源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