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9-074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隆源投资有限公司、楚金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收到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隆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源投资”)和楚金甫先生的通知,获悉森源集
团及隆源投资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645,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27 日 6.82 元/股 1,500,000 股 0.16%
大宗交易 2019 年 10 月 17 日 6.69 元/股 1,450,000 股 0.16%
大宗交易 2019 年 10 月 18 日 6.71 元/股 1,500,000 股 0.16%
隆源投资 大宗交易 2019 年 10 月 31 日 6.54 元/股 500,000 股 0.05%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1 日 6.42 元/股 400,000 股 0.04%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4 日 6.43 元/股 960,000 股 0.10%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5 日 6.45 元/股 620,155 股 0.07%
大宗交易 2019 年 10 月 18 日 6.71 元/股 335,000 股 0.04%
森源集团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14 日 6.15 元/股 500,000 股 0.05%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25 日 5.96 元/股 350,000 股 0.04%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28 日 5.85 元/股 530,000 股 0.06%
合计 8,645,155 股 0.9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 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8,295,040 21.33% 196,580,040 21.14%
森源集团 其中: 198,295,040 21.33% 196,580,040 21.14%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隆源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91,929,600 9.89% 84,999,445 9.14%
其中: 91,929,600 9.89% 84,999,445 9.14%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森源集团及隆源投资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与中原金象河南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支持 2 号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合计 52,689,400 股)转让给该基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上表中森源集团及隆源投资减持后持有股份包括拟转让的 52,689,400 股股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自上市以来,森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2009 年 12 月 15 日,楚金甫先生、森源集团、隆源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 2013 年 2 月 10 日,该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2)2009 年 12 月 15 日,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楚金甫先生承诺: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楚金甫先生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
辞去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该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3)2013 年 1 月 22 日,楚金甫先生、森源集团承诺对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承诺的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期 12 个月至 2014 年 2 月 10 日。截至
2014 年 2 月 10 日,该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4)2014 年 2 月 10 日,楚金甫先生、森源集团承诺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份在原承诺的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期 12 个月至 2015 年 2 月 10 日,在延长
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截至 2015 年 2 月 10 日,该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5)2015 年 1 月 21 日,楚金甫先生、森源集团承诺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不减持
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6)2017 年 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完成的公告》,楚金甫
先生、森源集团、隆源投资承诺自 2017 年 2 月 20 日起,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
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森源电气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截至 2017 年 8 月 20 日,该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3、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森源集团持有公司 196,580,040 股股票,占公司总
股本的 21.14%,隆源投资持有 84,999,445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9.14%,森源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楚金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17,099,422 股股票,通过森源集团和隆源投资合计控制公司 398,678,907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42.88%,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森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森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6、本次大宗交易的交易对方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本次大宗交易受让的公司股份。
7、公司将继续关注大股东、董监高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森源集团及隆源投资和楚金甫先生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