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3-013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董秦川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女士,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王莉女士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类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
日期 型 情况
关于海诺尔环保产业
中国证券监 股份有限公司 IPO 财
1 王莉 2020 年 7 月 监管谈话 督管理委员 务报表审计项目
会四川监管 (报告文号:
局 XYZH/2019CDA40166)
的执行审计。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收费(包括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因素,并综合考虑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收费标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该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审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本次续聘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