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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富临运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1-026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239 号 N 区 29 栋五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董和玉先生因公出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郑 铁生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50,948,23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8.15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32,560,5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28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18,38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6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6,319,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20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731,7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5.01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87,7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75%。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0,525,8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202%;
反对 4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9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117%;反对 4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8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葛永波、刘学生、何俊辉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分别作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0,457,7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751%;
反对 4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98%;弃权 68,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5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8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6.9944%;反对 4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883%;弃权 6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1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0,525,8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202%;
反对 4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9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117%;反对 4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8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0,525,8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202%;
反对 4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9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117%;反对 4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8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525,8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202%;
反对 4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9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117%;反对 4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8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360,5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107%;
反对 587,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89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3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6.3988%;反对 5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60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持有公司股份 93,733,221 股的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6,793,2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628%;
反对 42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737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89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153%;反对 4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8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526,4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206%;
反对 42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9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89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153%;反对 4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8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持有公司股份 93,733,221 股的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6,793,2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628%;
反对 42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737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89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153%;反对 4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8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526,4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206%;

反对 42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9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89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153%;反对 4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8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陈佳敏律师、宁雪伶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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