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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赫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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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紧急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会议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董事王笑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笑坤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笑坤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王笑坤先生不在上市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王笑坤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管理决策,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宋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审议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宋卫东先生简历:

  宋卫东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
专业技术资格。宋卫东先生曾于 201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7 月在吉林环城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绥河支行任支行长职务;2015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在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障部科员;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科员;2020 年 10 月至现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副主任。

  宋卫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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