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93,797.34 241,038.79 -19.60%
营业利润 -221,472.89 28,301.16 -882.56%
利润总额 -194,272.89 27,896.40 -79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8,808.15 14,399.05 -1064.01%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2.6299 0.2728 -1064.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52% 8.31% -133.83%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454,258.16 700,490.64 -3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8,792.14 179,990.90 -78.45%
所有者权益
总股本 52,780.65 31,047.44 7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0.7350 5.7973 -87.32%
每股净资产(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业绩快报
报告期内,公司因受国内经济下行、金融政策、资产重组等因素的影响,预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93,797.3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808.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64.01%。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21,472.8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82.56%;实现利润总额-194,272.8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96.41%;总资产454,258.16万元,比期初下降35.15%,主要系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经营亏损形成。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46,569.01万元至-39,522.91万元。本次业绩快报公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808.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64.01%,与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
1、 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1)受国家金融政策的影响,授信银行对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抽贷,导致其无法支付采购款,新货比例大幅下降,严重影响其经营业绩,导致商誉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81亿元。
(2)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智科”)、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小贷”)的金融平台因国家金融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放贷量急剧缩减,借款人按时还贷意愿降低,公司据此补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及风险准备金7亿元,经营业绩受损严重,商誉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对赫美智科、赫美小贷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总计1.38亿元。
(3)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祺亚”)2018年净利润未达到对赌业绩,其商誉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对欧祺亚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0.4亿元。
2、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终止收购温州崇高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高百货”)承担违约金及赔偿,具体如下: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业绩快报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因终止收购崇高百货100%股权,承担违约金及赔偿1.55亿元。
3、 公司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赫美智科、赫美小贷补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及风险准备7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利润3.57亿元。
(2)公司商业板块因旧货处置效率未达预期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91亿元。
(3)参股公司北京亚美运通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未达到对赌业绩;参股公司深圳前海联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因P2P金融环境等不利因素导致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对这两个参股公司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计0.52亿元。
4、 阿玛尼品牌代理权及阿玛尼服饰、店面处置损失
(1)因阿玛尼寻求在中国市场发展直营业务,要求从公司收回臻乔时装、上海欧蓝阿玛尼品牌代理权,公司处置阿玛尼品牌代理权损失0.6亿元。
(2)阿玛尼回购臻乔时装、上海欧蓝阿玛尼服饰、店面,臻乔时装、上海欧蓝因阿玛尼回购业务产生服饰、店面处置损失0.2亿元。
综上所述,因以上事项导致本次业绩与上次业绩预告出现较大的差异。
四、备查文件
1、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