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96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一五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不包括公司员工在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获得的股份。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浩宁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浩宁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浩宁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浩宁达股票。
5、浩宁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限为18,000万份,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由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次级份额,认购金额
为6,000万元。同时在市场上募集不超过12,000万元的优先资金,组成规模不超过18,000万元的资产管理计划,用于购买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对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6、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浩宁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7、以浩宁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18,000万元和公司2015年8月26日的收盘价15.67元/股测算,浩宁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份数量上限约为1,148.69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3.70%。
8、董事会提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释义......5
第一章总则......6
第二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7
第三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8
第四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和锁定期限......9
第五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0
第六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12
第七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14
第八章公司融资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5
第九章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16
第十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9
第十一章其他重要事项......20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浩宁达、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浩宁达股票、公司股票、标的指 浩宁达普通股股票,即浩宁达股份A股
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 指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股计划
持有人 指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代表 指 本期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代表人
浩宁达1号、本集合资产管理指 广发原驰·浩宁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指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指导意见》 指 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
《备忘录第34号》 指 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指 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章总则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3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旨在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 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 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 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
3、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5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向董事会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且起始认购份数为10000份(即认购金额为10,000元),超过10000份的,以10000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认购总份额为5,70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95%;其他员工预计不超过41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30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5%。
第三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期员工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广发原驰·浩宁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包括购买和持有浩宁达股票、投资固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等。浩宁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18,000万份,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浩宁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
浩宁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获得公司股票并持有。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