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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更新后)

公告日期:2022-09-23

兴民智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更新后) PDF查看PDF原文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民智通”)编制了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11,081,36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9.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499,986.46元,扣除发行费用25,614,598.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1,885,388.29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
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
车技术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和经营资金需要等诸多因素,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约87,692.96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并完
成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为“车载终端 T-Box 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使用部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公司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3,659,51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和信专字(2018)第000150号”《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18年4月置换完毕。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6 年度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2018 年 6 月 28 日、2018 年 7 月 20
日、2018 年 8 月 15 日、2018 年 8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21 日以闲
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800 万元、10,000 万元、10,000 万元、3,000 万元、10,000
万元、12,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归还 10,000 万元,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归还 12,300 万元,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
归还 10,000 万元,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归还 23,800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
议,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2019 年 4 月 26 日、2019 年 7 月 16 日、2019 年 7
月 23 日、2019 年 8 月 20 日以闲置募集资金 23,900 万元、8,000 万元、10,000 万元、
12,000 万元、6,1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0年 4 月 8 日已全部归还。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
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已将本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89,390.91 万元(因财务转账人员操作失误,实际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 89,4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
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期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7,632.21 万元募集资金,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
金账户。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3、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9 年5月 17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据此,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向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 A 款”,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到期
收回。

  (2)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向交通银行烟台龙口
支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35 天”,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3)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
龙口支行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 JG1002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
天)”,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4)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向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
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三个月(汇率挂钩看涨)”,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5)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2019 年第 116 期”,该
产品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6)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龙
口支行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 JG1002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该产
品已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7)2019 年 9 月 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龙口经济开发区支行购买了“汇利丰 2019 年第 5635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
款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8)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分行购买了“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2019 年第 86 期”,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9)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1 天(汇率挂钩看涨)”,
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10)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龙

  (11)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到期收回并
公告。

  (12)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中国银行龙口开发区支
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到
期收回并公告。

  (13)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
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8 月 25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14)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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