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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1

兴民智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0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罗天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罗天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相关情况已发生变化,经征求专业机构等相关方意见,并经进一步充分论证,监事会同意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并筹划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会议通过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实际控制人赵丰控制的丰启投资,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2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18,617.1120 万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的 3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7,367.50 万元(含本数),公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 刊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登 载 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 刊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附件:

                      简历

    罗天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 年 10 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学
士学位。曾就任联想阳光雨露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泰康人寿深圳分公司信息技术工程师、办公室综合行政主管、办公室副主任兼总经理助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自 2022 年 1 月 7 日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罗天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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