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9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以公司部分自有土地、房产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7 亿元的综合授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以部分自有土地、房产作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抵押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抵押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权证号 面积/数量
1 土地 鲁(2019)龙口市不动产权第 0003241 号 30360.00 ㎡
2 房产 鲁(2019)龙口市不动产权第 0003241 号 17896.00 ㎡
烟台茂元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24 日为基准日对上述拟实施抵押
的土地、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值合计为 3,426.05 万元。
除本次抵押外,以上房产、土地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以部分自有土地、房产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该授信及抵押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等。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