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7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0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案具体内容
为:公司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620,570,400 股为基数,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241,140.80 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以分配总额固定的方式分配。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0,570,4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9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9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以截止 2020 年 9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9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昭
咨询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