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6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4 月向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11,081,369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9.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7,499,986.46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614,598.1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1,885,388.29 元。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 000034 号《验资报告》。
2、截止 2020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11,885,388.29
减: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43,659,510.00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85,233,530.13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64,853,050.33
购买结构性存款 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5,711,703.77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53,851,001.6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与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专户存
放情况如下:
专 户 银 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 15-350801040666668 14,961.6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1606021419200098896 1,272,661.52
中国银行龙口开发区支行 213035970703 278,406.89
中国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376004501018010016634 10,209.91
兴业银行龙口支行 378040100100059007 3,344.52
恒丰银行龙口支行 853543010122601867 50,174,057.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14630078801000000084 2,054,959.91
中信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 8111501011500479871 42,400.04
合 计 53,851,001.6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43,659,51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和信专字(2018)第 000150 号”《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置换完毕。
(三)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18日
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16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据此,公司购买及收回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向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
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 A 款”,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到
期收回。
(2)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向交通银行烟台龙口
支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35 天”,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3)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
龙口支行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 JG1002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
天)”,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4)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向交通银行烟台龙口
支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三个月(汇率挂钩看涨)”,该产品已
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5)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2019 年第 116 期”,
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6)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分行购买了“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2019 年第 86 期”,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2019 年 4 月 26 日、2019 年 7 月 16 日、2019 年 7 月 23 日、
2019 年 8 月 20 日以闲置募集资金 23,900 万元、8,000 万元、10,000 万元、12,000 万元、
6,1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已全
部归还。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
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
别于 2020 年 4 月 9 日、2020 年 4 月 13 日、2020 年 4 月 29 日、2020 年 5 月 6 日、2020 年
5 月 12 日、2020 年 5 月 18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以闲置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2,000.00 万元、3,190.18 万元、5,000.00 万元、3,800.00 万元、9,645.24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归还 150.12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补充流动
资金净额为 86,485.31 万元,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募集资金暂未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