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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55 深市 兴民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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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2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2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民智通、证券代码:002355)2019年4月10日、4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经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全资子公司上海驰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驰胜”)拟与杭州暾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暾澜投资”)、昭通天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天麻”)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从事工业大麻种植及下游产品研发生产等相关业务。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相关合作事项将由各方另行签署可供执行的具体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相关约定条款能否付诸实施、最终能否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31日、2月28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2018年度业绩快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及年报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公司2018年度业绩与前述业绩快报中预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19年4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驰胜与暾澜投资、昭通天麻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从事工业大麻种植及下游产品研发生产等相关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1)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相关合作事项将由各方另行签署可供执行的具体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相关约定条款能否付诸实施、最终能否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作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合资公司成立后尚需组建经营管理团队等,新公司经营将面临法规、政策、经济、市场等变化和自身经营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短期内的经营收入和盈利尚无法预测。

    (3)我国政府对工业大麻的种植及应用产业有着严格的监管规定,如果未来国家政策对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等进行限制或禁止,则可能对该项合作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4)本次战略合作仅为各方的原则性约定,具体的实施进度和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19年4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就上述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向公司下发了《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15号),要求公司就有关情况进行自查并作出书面说明,公司将尽快核实相关问题并作出说明,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