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1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且自行管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要求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19年2月9日届满,现将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及锁定情况
截至2018年2月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6,111,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成交金额合计为62,128,212.34元(实际成交金额与员工持股计划总额的差额为实缴出资产生的利息),成交均价约为10.17元/股,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8年2月10日至2019年2月9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8年4月24日股本624,781,419股为基数,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8年7月9日实施
完毕,公司已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派发现金红利61,117.67元(含税)。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19年2月9日届满,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