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娱数科 编号:2024—044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9:15—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 7 号达美中心 T4 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德伟;
6 、 会 议 的 通 知 : 公 司 2024 年 12 月 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891 人,代表股份 80,268,05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512%。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数 60,420,93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651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88 人,代表股份 19,847,1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199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德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提案 1、《关于选举郭柏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10,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173%;反对:2,276,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355%;弃权:1,08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10,7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173%;反对:2,276,0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355%;弃权:1,08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71%。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四、 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高文晓律师、王中乾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