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3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经营用地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
资 金 购 买 经 营 用 地 及 授 权 的 议 案 》( 见 2010 年 4 月 27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10,000 万元从烟台市莱山区政
府竞拍约500亩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后续发展用地,主要用于油田专用设备制造、
研发中心、仓储、油田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的发展用地。买地主体为公司或者公司全资
子公司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装备公司”)、烟台杰瑞石
油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开发公司”),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最终
买地主体。若公司以石油装备公司或者石油开发公司名义购买上述土地,公司将使用
上述10,000 万元额度内的超募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注入土地购置款项,不增加其注册
资本。
2011年8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油装备公司(受让人)与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出
让人)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烟台-01-2011-0205)。
合同的主要内容:
1、土地位置:合同项下宗地坐落于烟台市莱山区,北至烟台环城高速路绿化带
边缘,西至山海路绿化带边缘,东至恒辉路道路中心线,南至杰瑞路道路中心线。
2、土地面积:本次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宗地面积为247,220平方米(约合370亩)。
3、土地性质:工业用地;使用期限50 年。
4、土地开发建设及利用要求:
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为:主体建筑物性质:厂房;建筑面积:197800
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0.8;建筑密度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15%;受让人用于
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即不超过
17305.40平方米)。
5、受让价格:本次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价款为8100万元,每平方米
327.64元。
6、合同生效: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合同自双方签
订之日起生效。
截止2011年8月26日,石油装备公司已付清上述宗地受让价款8100万元,目前正
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