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须在满足若干先决条件下方可完成,是否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控股”、“公司”或“本公司”)基于长期业务战略发展,为了进一步提升资金循环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下属子公司顺丰丰泰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丰泰”,作为卖方)与SF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顺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顺丰房托”,证券代码为“2191.HK”)下属子公司Golden Bauhinia Logistics Holdings Limited(金紫荆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紫荆物流”,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契约。卖方通过向买方出售其持有的Changsha Industrial Park Limited(长沙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产业园”、“标的公司”)100%股权及特定应付款项从而将长沙捷泰电商产业园(以下简称“长沙物业”)注入顺丰房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架构图为:
顺丰控股
间接 100%
顺丰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基金单位持有人
间接 100%
顺丰丰泰
35% 65%
顺丰房托
间接 100%
金紫荆物流
100%
长沙产业园
间接 100%持有
长沙物业
(二)本次交易之买方金紫荆物流为顺丰房托的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王卫、何捷在顺丰房托管理人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顺丰房托及金紫荆物流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2022年6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卫、何捷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转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执行、签署所有与本次交易的所有合同和文件;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名称:金紫荆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企业类型:境外有限公司
4、董事:翟迪强
5、注册资本:港币1元
6、成立日期:2020年9月23日
7、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8、股东信息:顺丰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金紫荆物流100%股权
9、关联关系:金紫荆物流为顺丰房托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王卫、何捷担任顺丰房托管理人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金紫荆物流为公司关联方。
10、主要财务数据(以下数据为未经审计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紫荆物流总资产为港币145,808万元,总负债为港币217,099万元,净负债为港币71,29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港币0元,净亏损为港币1万元。
11、金紫荆物流为境外机构,不适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签署的买卖契约标的股权情况
1、名称:长沙产业园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企业类型:境外有限公司
4、董事:黄美智
5、注册资本:港币1元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30日
7、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8、股东信息:顺丰丰泰持有长沙产业园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以下数据为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产业园总资产为港币0元,总负债为港币2万元,净负债为港币2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港币0元,净亏损为港币2万元。
截至2022年5月31日,长沙产业园总资产为港币63,325万元,总负债为港币66,689万元,净负债为港币3,363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为港币2,171万元,净利润为港币558万元 。
10、标的公司为境外机构,不适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11、标的公司股权产权清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现行有效的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拟注入顺丰房托的标的公司项下长沙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物业资产名称 概况 地址 可出租面积
包括下列设施的五个部分:(一) 一座
两层斜坡式配送中心;(二) 一座地面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长沙物业 三层地下两层的仓库;(三)两座单层 黄兴镇合心路102号 120,055平方米
仓库;(四) 一座九层办公楼;以及
(五) 三座附属建筑。
本次交易涉及的物业资产权属清晰,除因注入顺丰房托而将长沙物业用作银行贷款抵押及将长沙物业的经营性物业租金债权质押外,不存在其他现行有效的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情形,不涉及尚未完结的争议、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CON100494102RE-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长沙物业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5.122亿元(相当于约港币6.268亿元,未经审计数据),长沙物业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504亿元(相当于约港币6.736亿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932亿元(相当于约港币6.036亿元),包括以下三者总和:(1) 协定物业价值,为人民币5.400亿元(相当于约港币6.609亿元);(2) 标的公司及子公司经调整资产净值(长沙物业除外),约为人民币负5.469亿元(相当于约港币负6.693亿元);(3)标的公司及子公司的应付款项,约为人民币5.001亿元(相当于约港币6.120亿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拟签署的买卖契约
1、概述
顺丰丰泰(作为卖方)、金紫荆物流(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契约。卖方通过向买方出售长沙产业园的100%股权及特定应付款项从而将长沙物业注入顺丰房托。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顺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控股(香港)”)作为担保人,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
2、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932亿元(相当于约港币6.036亿元)。
3、买卖契约的主要先决条件
(1)于交易完成时或之前,长沙物业没有重大损害,没有强制交易或收回长沙物业,亦没有从任何政府机构收到有关该意向的通告。
(2)概无严重违反卖方及顺丰控股(香港)于买卖契约中作出的保证。
(3)顺丰房托独立基金单位持有人于基金单位持有人特别大会上批准通过本次交易。
在香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买方可于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形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任何该等条件(除先决条件(3)以外)。
除非买卖契约各方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否则任何条件于截止日期(即2022年
8月31日,或买方与卖方以书面形式约定的其他日期)或之前未经满足或豁免(如适用),则买方无义务继续收购股权,卖方亦无义务继续出售股权,买卖契约将终止。
4、交易完成
根据买卖契约条款,交易完成应发生于全部条件得以满足(或豁免,如适用)后5个工作日,或由买方与卖方书面约定的其他日期。于交易完成时,长沙产业园将成为顺丰房托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5、交易价款的支付
于交易完成时,卖方应收到上述本次交易总金额的款项。
6、价格调整机制
于达成协议或厘定完成报表后10个工作日之内,若完成报表所载标的公司及子公司经调整合并资产净值高于预计完成报表所载标的公司及子公司经调整合并资产净值,买方须向卖方支付该差额;若完成报表所载标的公司及子公司经调整合并资产净值低于预计完成报表所载标的公司及子公司经调整合并资产净值,卖方须向买方偿还该差额。
7、买卖契约的终止
若由于卖方或买方(视情况而定)未能履行其于买卖契约项下的交易责任而导致交易完成并未发生,买方或卖方(视情况而定)可采用书面通知终止买卖契约。
(二)买卖契约中的担保责任
顺丰控股(香港)作为担保人,对顺丰丰泰按时支付买卖契约项下的所有应付金额,及顺丰丰泰为履行及遵守其于买卖契约项下或根据买卖契约的所有责任、承担、承诺、保证及弥偿保证,向买方和顺丰房托管理人作出担保。担保最高责任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具体如下:
声明及保证:
买卖契约中关于顺丰丰泰就标的公司及子公司、长沙物业作出的惯常声明及保证,包括与出售股权及长沙物业所有权及使用权有关的基本保证,以及与税项及标的公司及子公司于开展各自业务时遵守全部适用法律法规有关的其他保证。
顺丰丰泰及顺丰控股(香港)就保证项下索赔的最高责任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
总金额,保证项下的申索时效为三年,自交易完成日期起计算(涉及出售股权及长沙物业所有权及使用权的基本保证以及税项保证相关的索赔,申索时效为自交易完成日期起计七年)。
弥偿保证:顺丰丰泰及顺丰控股(香港)将不可撤销地承诺,于法律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