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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1

顺丰控股: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5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分别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对本激励
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由于本激励计划中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
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综上,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471 人调整为 1,462 人,首次授予
数量由 4,985.91 万份调整为 4,895.56 万份,授予总量由 6,000.00 万份调整为
5,909.65 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9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71 人调整为 1,462 人,
首次授予数量由 4,985.91 万份调整为 4,895.56 万份,授予总量由 6,000.00 万份调
整为 5,909.65 万份。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此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的本次授予事项、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股票期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1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顺丰控股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包括首次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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