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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顺丰控股: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8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3 月 30 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批准新额度止。本议案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收益。

    2、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品种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理财产品。

    4、额度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批准新额度止。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购买理财产品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门,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定期回顾,可降低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22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事项,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七、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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