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顺丰控股”)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效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何捷先生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2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9,772,647 股,每股发行价格 5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55.4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907,320,342.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
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1032 号《顺丰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 原计划拟使用募 以募集资金净额
号 额 集资金 投入金额
1 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 623,761.60 600,000.00 600,000.00
2 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项目 1,152,877.37 400,000.00 400,000.00
3 数智化供应链系统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321,119.00 300,000.00 300,000.00
4 陆路运力提升项目 207,184.82 200,000.00 200,000.00
5 航材购置维修项目 208,369.82 200,000.00 190,732.03
6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合计 2,813,312.61 2,000,000.00 1,990,732.03
注明:募集资金相对于项目拟投资金额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9,909,999,955.46 元人民币。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按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何捷先生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联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认为:顺丰控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顺丰控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意顺丰控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