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 股东 ......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事 ...... 22
第二节 董事会 ......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9
第七章 监事会...... 31
第一节 监事 ...... 31
第二节 监事会 ...... 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7
第九章 通知...... 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1
第十二章 附则...... 4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500150660397M。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50万股,于 2010 年2 月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16 号文件核准,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合伙企业发行395,018.5873万股股份,公司总股本由23,349.234万股增加至418,367.8213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F. Holding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大道 303 号万福大厦 8 楼 801 室。邮
政编码:51810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5,644.045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使股东投资的经济收益最大化,为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及其它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租赁;总部管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RMB1.00)。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55,644.0455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刘冀鲁、刘凌云、宫为平、黄学春、唐成宽、
吴翠华、袁福祥、赵明。发起人认购情况为:
序 认购股数 占注册资本
发起人名称 股权性质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号 (股) 的比例
净资产折 2007 年 9 月 30
1 刘冀鲁 3336.5 万 66.73% 自然人股
股 日
净资产折 2007 年 9 月 30
2 刘凌云 700 万 14% 自然人股
股 日
净资产折 2007 年 9 月 30
3 宫为平 320.5 万 6.41% 自然人股
股 日
净资产折 2007 年 9 月 30
4 黄学春 272.5 万 5.45% 自然人股
股 日
净资产折 2007 年 9 月 30
5 唐成宽 160.25 万 3.205% 自然人股
股 日
净资产折 2007 年 9 月 30
6 吴翠华 80.125 万 1.6025% 自然人股
股 日
净资产折 2007 年 9 月 30
7 袁福祥 80.125 万 1.6025% 自然人股
股 日
净资产折 2007 年 9 月 30
8 赵明 50 万 1% 自然人股
股 日
合计 5000 万 1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16 号文件核准,公司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向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合伙企业发行
395,018.5873 万股股份,公司股东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出资方式
1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270,192.7139 以股权出资
2 宁波顺达丰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9,225.3457 以股权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出资方式
(有限合伙)
嘉强顺风(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 以股权出资
3 业(有限合伙) 26,663.7546
4 深圳市招广投资有限公司 26,663.7546 以股权出资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 以股权出资
5 企业(有限合伙) 26,663.7546
苏州古玉秋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以股权出资
6 (有限合伙) 5,332.7509
宁波顺信丰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以股权出资
7 (有限合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