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在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前,将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金额进行调整。根据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授权,公司管理层调整本次回购价格。本次调整前后情况如下表: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24.741 元/股 24.464 元/股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 53,990,354.74 元 53,385,879.10 元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总金额自 2020 年 4 月 24 日生效。
一、调整原因、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由公司对944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8.222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4.741 元/股。
公司在实施上述回购注销前,将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金额进行调整。
(二)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的调整说明
公司需对 944 名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而不具备
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8.222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确定 2018 年 6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24.33 元/股,于 2018
年 7 月 6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7 月 9 日。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告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以现
有总股本 4,418,326,67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
11,010,729 股股份)后 4,407,315,9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 元,并
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实施完毕,因此 P1=P0-V=24.33-0.21=24.12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4,403,300,190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11,010,729 股,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7 元(含税),并将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实施完
毕,因此 P2=P1-V1=24.12-0.27=23.85 元/股。
根据《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
九章、回购注销原则”之“(一)、回购注销的原则”: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发生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情形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的天数÷365 天)。注: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
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 218.2222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加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确定为一年期,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 1.50%。
P3=P2×(1+1.50%×D÷365)=23.85×(1+1.50%×626÷365)=24.464 元/
股。
其中:P3 为回购价格,P2 为经派息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D
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的天数。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为 24.464 元/股,本次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调整后为 53,385,879.10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一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草案规定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相应调整回购价格,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