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3 月 23 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伍玮婷女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将安全资金存量高效运作,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保本类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
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理财产品。
4、额度期限
上述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伍玮婷女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通过与银行及其他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理财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理财业务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我们认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上述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顺丰控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顺丰控股是在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整体收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顺丰控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