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3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年4月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13,572,185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1.9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4
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4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4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9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万基商务大厦
咨询联系人:欧景芬
咨询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电话:0755-36646400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