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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泰新材:第一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1-13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0-044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1月11日上午九时在公司新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戴卫星、袁福祥、马作民均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卫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参与竞买在武隆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挂牌的位于重庆市武隆县白马铁佛村、三溪村面积共计248,667平方米,挂牌起始价共计人民币3,311.27万元,宗地编号分别为WL2010-3-8及WL2010-3-9的两幅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鼎泰新材:关于公司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鼎泰新材:独立董事关于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议案的独立意见》、《鼎泰新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