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8 日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4 号楼
北京科锐 319 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增设了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216,187,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559%。其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216,132,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457%。
(二)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54,4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0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人,代表股份 54,4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6,187,260股。同意216,187,2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42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议案后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6,187,260股。同意216,187,2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42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6,187,260股。同意216,171,0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22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0.2348%;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29.76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6,187,260股。同意216,171,0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22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0.2348%;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29.76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6,187,260股。同意216,171,0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22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0.2348%;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29.76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6,187,260股。同意216,171,0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22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0.2348%;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29.76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6,187,260股。同意216,187,2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42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3,604,494 股。同意 53,588,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22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0.2348%;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29.76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付小东已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6,187,260股。同意216,187,2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42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6,187,260股。同意216,171,0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22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0.2348%;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29.76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永刚律师、赵涛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